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14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返還貨款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四0五號
原告榮太國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林美倫 律師訴訟代理人 陳勵新 律師
陳豪杉 律師被告鎰漢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李宗益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五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法官許月珍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九日
書記官劉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