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易字第89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易字第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3月10日

裁判案由:妨害秘密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易字第89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賴中興
趙明忠上列被告等因妨害秘密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於民國111年2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被告二人與告訴人 賴慶忠 業已成立調解,因告訴人具狀向本院撤回告訴,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3月10日
刑事第十九庭法官吳逸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俞君中華民國111年3月10日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