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司促字第223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0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13年度司促字第22328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詹庭禎 債務人 吳威融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玖拾萬肆仟伍佰玖拾參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吳威融於民國112年09月14日向債權人借款450,000元,約定自民國112年09月14日起至民國119年09月14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4.9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8月02日止累計427,363元正未給付,其中422,098元為本金;5,172元為利息;93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1)所示之利息。(二)債務人吳威融於民國112年09月06日向債權人借款150,000元,約定自民國112年09月06日起至民國119年09月06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4.9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8月02日止累計143,026元正未給付,其中139,481元為本金;3,245元為利息;3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2)所示之利息。(三)債務人吳威融於民國112年09月08日向債權人借款200,000元,約定自民國112年09月08日起至民國119年09月08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4.90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8月02日止累計190,313元正未給付,其中186,723元為本金;3,590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3)所示之利息。(四)債務人吳威融於民國112年06月14日向債權人借款100,000元,約定自民國112年06月14日起至民國119年06月14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2.72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8月02日止累計93,555元正未給付,其中91,638元為本金;1,917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4)所示之利息。(五)債務人吳威融於民國112年05月03日向債權人借款100,000元,約定自民國112年05月03日起至民國114年05月03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2.72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3年08月02日止累計50,336元正未給付,其中49,009元為本金;1,027元為利息;30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5)所示之利息。(六)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額債務,而所請求之標的,茲為求清償之簡速,以免判決程序之繁雜起見,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迅賜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實為法便。釋明文件:小額信貸借據、約定條款、帳務明細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13年8月8日
民事第八庭司法事務官蔡松儒附表113年度司促字第022328號利息:
本金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001新臺幣422098元吳威融自民國113年08月03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4.9%計算之利息002新臺幣139481元吳威融自民國113年08月03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4.9%計算之利息003新臺幣186723元吳威融自民國113年08月03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4.9%計算之利息004新臺幣91638元吳威融自民國113年08月03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2.72%計算之利息005新臺幣49009元吳威融自民國113年08月03日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2.72%計算之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