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53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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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6年易字第53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0月27日

裁判案由:毀損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易字第538號公訴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梁育誠上列被告因毀損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就被告被訴毀損 張躍騰于克非尤文偉李燕 所有之機車電門及防盜開關部分部分,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就此部分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7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李欣潔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10月30日
書記官陳佩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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