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5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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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附民字第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5月22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5號原告 鄔寒穎 被告 蘇郁凱 上列當事人間因被告被訴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刑事案號:111年度金訴字第354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前經終結辯論,茲因洗錢防制法相關條文修正,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5月22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陳怡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22日
書記官謝儀潔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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