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智易字第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10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智易字第7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榮奇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年度偵字第2814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4年8月10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簡仲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8月11日
書記官林玫熹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智易字第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10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智易字第7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榮奇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年度偵字第2814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4年8月10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簡仲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8月11日
書記官林玫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