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046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1046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06日裁判案由:返還房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1046號原告 徐麗娟 被告 蒲素玉 許文村 許芳瑜 尉斯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1年8月6日民事第三庭法官顏世傑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1年8月6日書記官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