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8年聲字第12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1291號聲請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8年度執聲字第98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理由
一、本件受刑人甲○○因犯竊盜等案件,經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附表編號1至2部分,前經定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附表編號3至4部分,前經定執行刑為有期徒刑8月確定)。茲聲請人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以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裁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11月30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陳姵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應附繕本),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華民國98年11月30日
書記官王佩珠附表: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竊盜│搶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8.08.09│98.08.09│98.08.19││││││├────────┼────────┼────────┼────────┤│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8年度偵│基隆地檢98年度偵│基隆地檢98年度毒││年度案號│字第3767、3703號│字第3767、3703號│偵字第1546號│││(聲請書漏載基隆│(聲請書漏載基隆││││地檢98年度偵字第│地檢98年度偵字第││││3703號)│3703號)││├───┬────┼────────┼────────┼────────┤││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8年度訴字第904│98年度訴字第904│98年度訴字第991││││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8.10.02│98.10.02│98.10.15│├───┼────┼────────┼────────┼────────┤││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案號│98年度訴字第904│98年度訴字第904│98年度訴字第991││確定││號│號│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98.11.09│98.11.09│98.11.16│││年.月.日││││├───┴────┼────────┼────────┼────────┤│備註│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3356號(編號│字第3356號(編號│字第3411號(編號│││1、2應執行有期│1、2應執行有期│3、4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徒刑1年6月)│徒刑8月)│└────────┴────────┴────────┴────────┘┌────────┬────────┐│編號│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8.08.19││││├────────┼────────┤│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8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1546號│├───┬────┼────────┤││法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8年度訴字第99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8.10.15│├───┼────┼────────┤││法院│基隆地院││├────┼────────┤││案號│98年度訴字第991││確定││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98.11.16│││年.月.日││├───┴────┼────────┤│備註│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3411號(編號│││3、4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