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司促字第2585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1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促字第25855號債權人乙○○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一、補繳聲請費新台幣500元。
二、請求利息年息百分之六之依據為何?(本件檢附之切結書並未約定)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99年9月1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司促字第2585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1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促字第25855號債權人乙○○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一、補繳聲請費新台幣500元。
二、請求利息年息百分之六之依據為何?(本件檢附之切結書並未約定)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99年9月1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