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761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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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76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2月1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761號聲請人 林美絨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司催字第707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4年12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2月1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吳幸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2月16日
書記官陳怡眞┌─────────────────────────────────────────────┐│股票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1│160││├──┼──────────────┼──────────────┼───┼────┼───┤│0002│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16││├──┼──────────────┼──────────────┼───┼────┼───┤│0003│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1│14││├──┼──────────────┼──────────────┼───┼────┼───┤│0004│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1│11││├──┼──────────────┼──────────────┼───┼────┼───┤│0005│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1│12││├──┼──────────────┼──────────────┼───┼────┼───┤│0006│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