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簡字第262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0月17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7年度簡字第2623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衍良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7年度偵字第1911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壹、主刑部分:林衍良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貳、沒收部分:扣案含有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成分之黃綠色乾燥菸草碎屑壹袋(驗餘淨重零點貳零零柒公克,含無法完全析離之外包裝袋壹只)沒收銷燬之。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第4行「臺北市○○區○○○○0段000號11樓」應更正為「臺北市○○區○○○路○段000號11樓」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按四氫大麻酚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規範之第二級毒品,而上開毒品驗前淨重為0.2060公克,純質淨重未達20公克以上。是核被告林衍良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之持有第二級毒品罪。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無故持有第二級毒品,無視法律禁止規定,非但戕害自我身心,並對社會秩序產生不良影響,行為實有不該,惟念其犯後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併參酌其素行、持有毒品之種類及數量、犯罪之動機、目的及手段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戒。
三、經查,扣案之黃綠色乾燥菸草碎屑1袋(驗前淨重0.2060公克,驗餘淨重0.2007公克),經送具有鑑定毒品成分能力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鑑定,檢出含有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成分,有該中心鑑定書1紙可佐(見毒偵卷第46頁),為查獲之第二級毒品,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又盛裝上開毒品之外包裝袋1只,以目前採行之鑑驗方式,包裝袋內仍會殘留微量毒品,而無法將之完全析離,故應一併與所盛裝之第二級毒品併予宣告沒收銷燬之。另鑑驗耗損之第二級毒品部分(取樣0.0053公克),因已滅失,爰不併為宣告沒收銷燬,併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41條第1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本案經檢察官林易萱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7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林彥成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書記官周尚諭中華民國107年10月17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7年度偵字第19117號被告林衍良男33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新北市○○區○○街000巷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林衍良基於持有第二級毒品之犯意,於民國107年1月間,在臺北市之某夜店中,取得第二級毒品大麻1包,並於同年
6月16日下午1時許,攜帶該包大麻外出,而於同日下午1時33分許,為警於臺北市○○區○○○○0段000號11樓之門口查獲,並扣得大麻一包(0.62公克)。
二、案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
(一)被告林衍良之自白。
(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扣押物品照片。
(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定書。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嫌。至扣案大麻(驗餘淨重0.2007公克)請依同法第18條第1項前段予以宣告沒收銷燬。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7年9月5日
檢察官林易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