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營簡易庭109年度營簡字第61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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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判決

109年度營簡字第616號

原告 姜麗珠

被告 劉五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9年12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訴外人即原告之子 李捷富 所有坐落臺南市○○區路○段0000地號土地與被告所有同段1458地號土地(以下分別稱為系爭1457地號土地、系爭1458地號土地)兩地比鄰。系爭1457地號土地由原告管理,在土地上栽種藥草、花草等作物(下稱系爭作物,各數量及單價詳如附表所示)。詎被告竟於民國109年9月6日在系爭1457、1458地號土地上噴灑農藥,致系爭作物受損死亡,侵害原告對系爭作物之所有權。為此,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請求被告賠償原告未能將系爭作物出售訴外人榮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榮佳公司)所受之財產損失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27,250元。

二、被告則以:否認有原告主張之侵權行為。系爭1457地號土地因原告放任管理,雜草遍布,甚至生長到被告所有之系爭1458地號土地,伊只有在系爭1458地號土地噴灑除草劑除草,並未向系爭1457地號土地噴灑。原告主張被告侵害原告權利,自應先舉證證明系爭1457地號土地上栽種之作物為何、價值若干?原告受有何種損害,係被告何種行為所造成,有無因果關係等語置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得心證之理由:

 ㈠按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前段定有明文。民事訴訟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據尚有疵累,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以侵權行為為原因,請求回復原狀或賠償損害者,應就其權利被侵害之事實負立證之責,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917號、19年度上字第38號判例著有明文。再按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侵權行為之成立,須行為人因故意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亦即行為人須具備歸責性、違法性,並不法行為與損害間有因果關係,始能成立,且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人,對於侵權行為之成立要件應負舉證責任(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28號判決意旨參照)。

 ㈡原告主張被告於原告耕種之土地噴灑農藥,致其所有之系爭作物死亡,不法侵害原告就系爭作物之所有權等情,均為被告所否認,揆之前開說明,即應由原告就侵權行為之各該要件等節,均負有舉證責任。然除原告片面陳述之外,僅有其提出之免用統一發票收據5紙及照片19張為證(見本院卷第25頁至第35頁)。然上開原告開立之免用統一發票收據,至多能證明原告有出售藥草、花草予榮佳公司之行為,卻不能證明該藥草、花草是否原告在系爭1457地號土地上所栽種。另照片中雖見有疑似枯死之作物,惟詳細種類、數量均無從得知,嗣原告於本院審理時,復稱照片並非作物全部等語(見本院卷第100頁),亦無從以此證明系爭1457地號土地確有裁種原告主張如附表所示之系爭作物。其餘首開說明關於侵權行為之成立要件,對於被告噴灑之藥物種類(原告主張係農藥,被告辯稱係除草劑)、噴灑之範圍(原告主張於系爭1457、1458地號土地,被告辯稱僅有於系爭1458地號土地),及被告噴藥乙舉是否會造成作物枯死等節,原告均未提出任何證據供本院調查,舉證尚有未盡,既為被告逐一否認,本院自難憑採。況原告縱有於系爭1457地號土地上栽種花草作物,該作物即因定植而成為土地之重要成分,在孳息與該作物分離之前,原告亦無獨立之所有權可受侵害。意即原告主張被告之加害行為、其所受損害,及兩者間之因果關係,均屬無法證明,其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自屬無據。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賠償系爭作物死亡之財產損害,惟就侵權行為之成立要件,均未能舉證以實其說,其猶執詞提起本件訴訟,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核與判決結果均無影響,爰不另一一論述。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0  日

柳營簡易庭法官徐安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原告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吳宣穎

附表:

種類

數量

單價

種類

數量

單價

百鈴花

1

1,000元

艾草

5

100元

金露花

2

500元

天門冬

3

200元

芙桑花

2

300元

化石草

1

200元

沙漠玫瑰

6

200元

山馬蹄

1

500元

雞蛋花

3

200元

大本牛奶埔

1

500元

薄荷

50

50元

麻芝糊

50

100元

接骨銅

10

100元

埔銀

1

500元

白花虱母子

2

300元

狗骨

1

500元

蒼蘭

10

50元

白鶴靈芝草

3

100元

冬瓜

1

100元

辣木

1

300元

洛神

3

50元

咖啡樹

4

200元

沉香

3

300元

鈕仔茄

2

150元

壇香

1

6,000元

蘆薈

3

100元

魚腥草

5

100元

軟枝椬梧

2

1,000元

含殼草

5

100元

香茅

1

100元

長穗木

1

200元

番仔刺

1

300元

倒手香

10

100元

八角櫻桃

2

500元

雙柳癀

15

100元

榕仔拔

1

300元

小本七層塔

20

100元

鳶尾花

2

500元

肉桂

1

500元

桂花

1

300元

肝炎草

20

100元

金銀花

1

500元

肺炎草

10

100元

粉滕

5

100元

山芙蓉

1

1,000元

馬蘭

5

100元

麥門冬

35

100元

佛來明豆

1

500元

半邊蓮

10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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