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重訴字第175號民事 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5月06日
裁判案由:確認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重訴字第175號原告 黃緗羚
黃 王承育 黃豐堂 黃正金 黃正祥 黃景琳 黃建凱 黃子豪 黃文乾 黃文生 楊黃純 黃彩雲 黃月香 黃阿份 黃金匏 黃春宜 黃守枝 黃秋米 被告 黃永吉
黃掍瑔 黃調丞 游榮基 游朝祥 游媛玲 游惟寬 黃湦珍 黃金漳 黃金鐘 邱顯甡 邱顯枝 邱顯芳 邱顯聰 吳邱花 李雪玉 李燈惠 蔡梅香 林學逸 林靜儀 林愉真 林錦達 林洋稼朱 袁震 朱泓羽 朱淯維 林麗雲 陳王輝 陳王賓 陳王村 陳王義 陳王維 陳秀芬 陳瑞瑤 邱黃金腰 黃金妥 黃創濃 黃水來 黃創寬 黃永東 張 黃月桃 徐 黃玉燕 黃六 黃元錫 黃元諒 游進祿 張碧 游誌宏 游誌展 游誌欽 徐黃妙程黃守黃 胡一妹 陳甘妹 黃國泰 陳麗杏 黃馨瑩 黃姮瑄 黃亦真 黃亦芸 黃銀電 羅秀蘭 黃國銘 黃文奇 黃琪惠 黃銀滿謝 黃足妹 黃景春 劉奕桐 劉奕鏡 劉奕先 劉奕祥 劉奕郎 張 劉月妹 黎 劉桂妹 黃劉金連 劉郁榕 黃銀華 桃園市○○區○○○路○段○○○巷000 黃銀泉 桃園市○○區○○路0段000巷000弄劉 黃春妹 黃秀妹 黃貴蘭 黃銀和 黃銀升 黃寶珠 黃寶榮 黃寶蓮 黃景妹 劉黃蘭妹 巫清東 巫清國 呂巫玉嬌 巫采璇 巫鳳英 黃王茶妹 黃銀明 黃建超 黃致強 黃玉美 黃玉華 黃玉娥 黃銀來 黃銀潭 黃玉菊 黃玉梅 黃金源 陳運德 陳永全 陳碧英 桃園市○○區○○○路○○○號 劉黃細妹 范 黃鳳妹 黃金耀 黃金福連 黃金妹 呂黃銀妹 莊 黃嬌妹 陳進祥 張榮桂 張榮富 張榮和 張美華 張彩美 胡張叁 胡天金 胡碧光 張其清 張建祥 張璟琇 張春碧 張美玲 張明富 張阿却 張清國 張清田 張美雪 張淑芬 邱 張阿笑 曾玉蘭 曾黃昌 曾玉清 曾玉燕 曾玉傳 曾玉滿 曾玉菱 鄧新丁 葉 曾玉妹 邱滿園 曾 黃春福 曾金水 曾玉參 曾秋英 曾月英 黃永棟 葉惠君 葉偉明 葉偉中 葉偉雄 葉美華 黃阿生 黃 李銀妹 黃福龍 黃碧琴 黃碧文 黃秋玉 黃秀珍 黃維生 謝黃光妹 黃和妹 黃阿玉 黃阿坤 黃阿林 黃阿榥 黃明華 黃安灶 黃洪援 羅志廣簡 羅明英 吳黃鳳妹 梁鄭梅英 余 鄭梅姬 鄭梅奶 鄭梅珠 張永生 張永光 張永亮 宋 張秋妹 張秀英 邱樹枝 邱清橋 邱碧嬌 黃哲鍊 黃成灶 黃成圳 黃成淳 邱鈺琇 張邱梅嬌 張國臺 張國兵 張秀香 張秀春 張永盛 張永良 張美蘭 張雅萍 張雅玲卓 張滿妹 陳張青梅 劉鴻水 林美玲 陳翰祥 陳翰宗 陳瑋儀 羅美堯 羅美舜 羅美雲 劉佐妹 張玉妹 張桂菊 張信文 黃信達 張碧珠 黃寶蓮 黃啟源 金品益金睿祥 黃瑞娥 黃雲英 黎鎮坤 宋寶桂 黎崇杉 黎夢卿 黎夢綺 黎夢薇 黎鎮國 黎鎮英黃 周金鳳 徐范 姜常宜 黃運弦 黃桂卿 黃榮政 黃榮治 黃榮國 黃榮興 謝黃玉華 黃玉薇 鍾黃淑君 許祐維 卓伯諺 卓遵章 洪卓玉鳳 魏 黃秋榮 呂 黃冬妹 陳黃靜妹 黃永造 黃永秋 黃永路 葉 黃丙妹 黃永鑑 黃 張卯妹 黃榮常 黃榮欽 黃秋梅 黃秀梅 黃桂鳳 黃榮鳳 桃園市○○區○○路○○巷○○號 黃永長 葉玉香 黃玉蘭 黃許蘭香 黃榮鈺 黃榮琳 黃季羚 黃永雄 羅黃齊妹 黃杏妹 黃鄭三妹 黃榮枝 黃榮泉 黃永爐 黃永浪 黃秀梅 黃得哲 黃雅惠 黃榮帝 黃榕興 黃榕光 黃敏甄 黃金對黃 徐良英 黃榮興黃榮枝 黃秀燕 黃秀珠 黃秀珍 黃良平 黃永雄 沈黃娘妹 黃永郎 黃永棋 吳金財 吳得寶 吳得霖 吳得華 吳志文 吳美玲 張黃枝妹 黃甜妹 陳 邱止妹 陳上松 陳菊蓮 陳瑞蓮 陳成藤 陳成判 黃榮米 黃榮慶 黃榮松 黃李妹 黃瑞香 黃靜美 黃莊寶蓉 黃榮增 黃榮火 黃玉嬌 黃真珠 黃紫甯 黃永業 林黃鳳妹 陳黃花妹 黃政文 黃政謙 黃寶珠 黃榮清 黃永東 黃林松妹 黃榮通 黃萬順妹 黃榮欽 黃榮福 黃翊茜江 謝阿掌 蔡淑慧江謝雨樵江謝雨衡江謝美緣江謝美甚江 謝美惠 劉 黃梅妹 劉 黃錦鳳 黃許月英 黃榮寶 黃大妹 黃美玲 黃玉娟 黃永忠 黃永強 鍾滿金 黃政翰 黃雅惠 溫玉嬌 黃榮浩 張黃森妹 姜黃油妹 王 黃亂妹 黃永萍 黃永安 范 黃鳳嬌 鍾黃粉妹 黃元庚 楊春鴛 黃筱蘭 黃美慧 黃美晴 黃美雲 黃元輝 黃元德 黃 李桂鳳 黃永海 黃永達 黃淑馨 黃淑珍 黃高月珍 黃永松 黃金智 黃碧雲 黃思穎 陳 黃義妹 黃貴英 葉斯釮 葉佑霖 袁黃蒜妹姜 黃細甜 陳 黃五妹 陳黃玉嬌 黃元文 黃永景 黃張月英 黃永政 黃永國 黃永通 曾 黃翠娥 黃翠姈 黃許五 妹 黃勝煊 黃勝森 黃勝棟 黃永治 黃永正 黃永斌 黃永敏 黃朱 陳連呂銀妹 黃勝煌 黃勝華 黃永江 黃永明 黃生勲 黃盛森 黃江春妹 黃志福 黃志仁 黃秋燕 黃仙燕 黃盛炳 黃玉嬌黃玉美 黃鈺茱 黃運五 黃永照 黃玉瀅 黃陳梅嬌 黃建霖 黃元添 黃元財 黃永芳 黃永龍 黃永勝 黃永騰 黃永岳 黃永淮 黃琪文曾 黃菊香 黃蘭美 賴大秀 溫中留 溫中明 黃美華 黃桂榮 張保妹 黃玉煌 黃明鈞 黃素珍 黃素蓮 黃永耀 黃永英 王玉 黃玉錩 黃明媛 黃永治 黃永權 鄧黃鳳嬌黃 羅玉妹 黃玉全 黃玉樹 黃玉燕 黃玉彬 黃桂香 黃瑞香 黃惠香 黃玉衡 黃玉周 黃玉峯 黃曼華 黃曼玲 黃永松 黃永杰 黃永東 黃永熹 黃永財 彭建順 彭建双 彭建田 詹 彭梅英 彭梅嬌 廖 黃秀英 劉黃秋茶 黃秋梅 黃水照 羅甘妹 黃桂香黃桂容莊 黃秋月 黃連春 黃淑珍 黃永才 徐黃新妹 徐 黃玉妹 黃圓妹 黃煥梯 黃煥東 黃煥利 黃煥勇 黃秀煙 黃秀梅姜 黃秋菊 黃俊錡 黃正成 黃進發 廖溪河 廖溪泉 廖溪松 廖家田 劉廖秀琴 廖秀雲施 廖秀鳳 廖秀祝 陳 黃桃妹 黃秀瓊 黃文雄 李惠琴 李文正 李文傑 李佳蓉 李惠莉 李惠君 黃永樂 黃永星 黃永漳 黃玉霞 黃玉珠 黃玉秋 黃運忠 黃運來 黃運福 黃運明 黃永輝 黃桂蘭 鍾肇郎 鍾延昇 鍾延昭 鍾宛娣 黃春蘭 黃香蘭 黃梅蘭 黃美蘭 吳阿桃 葉福龍 葉文龍 葉國森 葉雲堅 葉美智 葉思辰 葉滿玉 林春 萬林春男 林春祥 林春瑞 杜林珠妹 林美妤 林怡芬 張林秀芬 林秀芳 呂明華 呂葉梅妹 呂俊德 呂擎天 呂仁君 呂幼琪 呂道發 呂道生 謝玉蓉 呂閣謙 呂姿慧 呂春慧 呂金銘 曾修森 曾富程 曾美凱 曾烟香 曾寶珠 劉曾金蘭 曾金玲 彭呂梅英 呂金嬌 黃江足妹 黃文祥 黃文雄 黃文山 黃桂春 黃千容 黃金典 黃金全 黃金岳 黃金華 黃金有 黃金政 黃金園 魏新畛 魏新郢 魏新恩 魏新朋 魏新武 鍾 魏琴玉 鍾福善 鍾兆晏 鍾惠婷 魏明玉 魏美珍林 黃秀安 黃金路 黃梁 祝妹 戴鳳嬌 黃俊明 黃建統 黃秋萍 黃運成 黃子翼 黃金麟 黃金通 黃森彥 黃金發 葉步國 葉昱伶 葉瑞珠 葉瑞金 葉秀春 葉瑞蘭 葉瑞梅 葉瑞鳳 周子寬 周家芸 周曾照玉 周子弘 周芳美 周芳岑 周芳茹 莊煥昌 莊鴻木 莊鉅昌 莊惠如歐 周秀雲 周秀鳳 李 周秀洋 彭通材 彭俊智 彭永承 彭家姍 曾水煜 曾翁鳳嬌 曾盛福 曾盛振 曾盛皇 曾春茶 曾春桃 曾水銓 周碧雲 曾盛濤 曾盛治 曾敏瓊 曾敏理 曾敏珍 王金蘭 張志清 劉若慈 張志聖 張語純 張語軒 張雲珠 張瑞珠 張瑩珠 張曾初 枝古吉雄 古政 錦古弘美 游素琴 何游秀嬌 黃榮輝 呂黃玉英 黃貴玉 黃秀蘭 楊黃豊嬌 黃國峯 黃靚瑜 黃淑貞 黃秋雲 黃小娟 黃明光 黃明聖 黃明治 林文雄 林震諺 林秀娟 林秀宜 黃瑞珍 湯 彭嬌妹 湯發珍 湯發義 湯正治 湯耀煌 湯耀祖 陳湯玟瑛 湯文珪 湯玟琴 湯玟嬌黃 廖笋妹 黃瑞麒 黃瑞麟 黃瑞獅 黃瑞象 呂黃月香 黃寶妹 彭黃秀琴 黃秀姬 劉慶達 劉邦仁 劉宸亘 劉宇珊 劉穎卉 許 黃秀娥 黃秀桃 黃 葉錦蘭 林芳伶 黃俊傑 黃俊銘 黃定吉 黃正秋 黃正芬 黃麗君 呂黃甚妹 黃盛明 黃盛雄 黃盛勳 黃盛鎔 黃月梅 黃秀梅 黃徐新妹 黃仲佑高 黃桂妹 黃兆伶 黃如君 黃許素玉 黃軒昱 黃明珠 黃淑媖 黃明寶 黃永隆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由
一、按「起訴,應以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法院為之:
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民事訴訟法第244條第1項第1款定有明文。又當事人或代理人應於書狀內簽名或蓋章。其以指印代簽名者,應由他人代書姓名,記明其事由並簽名。同法第117條亦有規定。
二、本件起訴狀雖據原告於具狀人欄位為蓋章,然部分原告地址欄位卻載明待查。基此,原告是否確有起訴之意、有無冒名情形,即非無疑。而本院業於民國109年10月21日裁定命原告於裁定送達後30日內補正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復於109年12月10日函請原告於110年1月13日到庭表示有起訴本件之意,或於文到10日內提出經公證人公證表明有起訴本件真意之文件,以證明有提起本件訴訟之意,上開裁定、通知均已合法送達於原告,有送達回證在卷可稽,惟如當事人欄所示之原告逾期迄今仍未補正,難認上開原告有起訴本件之意,是此部分原告起訴之程式即不合法,應予駁回。
三、爰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5月6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李麗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華民國110年5月7日
書記官謝伊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