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6年度雄調字第258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戊○○
  聲請人 丁○○
  聲請人 甲○○○
  聲請人 乙○○
  聲請人
  兼共同
  代理人 丙○○
  相對人 己○○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調字第258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96
年3月28日上午11時26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調
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邱泰錄
  書記官 陳瑩萍
朗讀案由:
聲請人兼代理人 丙○○ 到
相  對  人 己○○ 到
調 解 委 員  陳金城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調解委員:陳金城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九十六年四月二十日前給付聲請人等五人新臺幣
  (下同)壹佰肆拾捌萬元。(不包含強制責任險)上開款項
  相對人同意匯入聲請人丙○○、設於鳳山五甲郵局
  00000000000000000帳戶內。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陳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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