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24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27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241號原告 李松 原訴訟代理人 湯光民 律師複代理人 劉昆銘 律師被告 蕭文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8年6月27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柯月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6月27日
書記官陳雲平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24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6月27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241號原告 李松 原訴訟代理人 湯光民 律師複代理人 劉昆銘 律師被告 蕭文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8年6月27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柯月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6月27日
書記官陳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