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基小字第11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基小字第1146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訴訟代理人 高鴻鈞
黃照峯 律師複代理人 蔡興諺 被告 鄭詞隆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
基隆簡易庭法官高偉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
書記官王靜敏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基小字第11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基小字第1146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訴訟代理人 高鴻鈞
黃照峯 律師複代理人 蔡興諺 被告 鄭詞隆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
基隆簡易庭法官高偉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
書記官王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