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160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160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2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1602號聲請人 王邦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12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227號公示催告。
二、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12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張詠惠附表:109年度除字第160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1叡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89NX0000000-01682叡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89NX0000000-01908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書記官陳香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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