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聲減字第1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2月14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減字第135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刑(97年度聲減字第12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編號叁、肆、伍、陸、柒、捌、玖所示之罪,均減刑,詳如附表編號叁、肆、伍、陸、柒、捌、玖所載;與附表編號壹、貳所示不應減刑之罪及附表編號拾、拾壹所示已減刑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因分別於附表所列日期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受刑人所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其中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編號
3、4、5、6、7、8、9等罪,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聲請編號3、4、5、6、7、8、9等罪與不應減刑之編號1、2等罪及已減刑之編號10、11等罪,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本件聲請人之聲請,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10條第2項、第11條、第12條,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2月14日
刑事第十九庭法官許必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金和國中華民國97年2月14日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一│二│三│├────────┼────────┼────────┼────────┤│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7月│├────────┼────────┼────────┼────────┤││95年11月15日│95年11月15日│95年9月10日上午││犯罪日期│││11時5分許為警查│││││獲後採尿前回溯26│││││小時內之某時(其│││││為警查獲後至採尿│││││間之人身自由受公│││││權力合法限制之時│││││間除外)│├────────┼────────┼────────┼────────┤│偵查(自訴)機關│板橋地檢96年度毒│板橋地檢96年度毒│板橋地檢96年度毒│││偵字第315號│偵字第315號│偵字第690號、第││年度案號│││691號│├───┬────┼────────┼────────┼────────┤││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6年度訴字第726│96年度訴字第726│96年度訴字第635││事實審││號│號│號││├────┼────────┼────────┼────────┤││判決日期│96年4月17日│96年4月17日│96年4月3日│├───┼────┼────────┼────────┼────────┤││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6年度訴字第726│96年度訴字第726│96年度訴字第635││判決││號│號│號││├────┼────────┼────────┼────────┤││判決│96年5月7日│96年5月7日│96年5月7日│││確定日期││││├───┴────┼────────┼────────┼────────┤│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2項│第10條第1項│├────────┼────────┼────────┼────────┤│合於中華民國九十│不合減刑;第5條│不合減刑;第5條│第2條第1項第3││六年罪犯減刑條例│(受刑人通緝到案│(受刑人通緝到案│款│││不得減刑)│不得減刑)││├────────┼────────┼────────┼────────┤│減刑刑期褫奪公權│││有期徒刑3月又15││期間或罰金額│││日│├────────┼────────┼────────┼────────┤│備註│①板橋地檢96年度│①板橋地檢96年度│①板橋地檢96年度│││執字第5010號│執字第5010號│執字第8530號│││②編號1、2等罪│②編號1、2等罪│②編號3、4、5│││,業經本院判決│,業經本院判決│等罪,業經本院│││應執行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判決應執行有期│││8月│8月│徒刑1年│└────────┴────────┴────────┴────────┘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四│五│六│├────────┼────────┼────────┼────────┤│罪名│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月│├────────┼────────┼────────┼────────┤││95年9月10日│95年10月11日│95年8月4日││犯罪日期││││├────────┼────────┼────────┼────────┤│偵查(自訴)機關│板橋地檢95年度毒│板橋地檢95年度毒│板橋地檢95年度毒│││偵字第6328號│偵字第6328號│偵字第5543號、第││年度案號│││5757號│├───┬────┼────────┼────────┼────────┤││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6年度訴字第635│96年度訴字第635│95年度訴字第3343││事實審││號│號│號││├────┼────────┼────────┼────────┤││判決日期│96年4月3日│96年4月3日│96年9月21日│├───┼────┼────────┼────────┼────────┤││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6年度訴字第635│96年度訴字第635│95年度訴字第3343││判決││號│號│號││├────┼────────┼────────┼────────┤││判決│96年5月7日│96年5月7日│96年11月12日│││確定日期││││├───┴────┼────────┼────────┼────────┤│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第10條第2項│第10條第1項│├────────┼────────┼────────┼────────┤│合於中華民國九十│第2條第1項第3│第2條第1項第3│第2條第1項第3││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款│款│款│├────────┼────────┼────────┼────────┤│減刑刑期褫奪公權│有期徒刑1月又15│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3月又15││期間或罰金額│日││日│├────────┼────────┼────────┼────────┤││①板橋地檢96年度│①板橋地檢96年度│①板橋地檢96年度││備註│執字第8530號│執字第8530號│執字第12674號│││②編號3、4、5│②編號3、4、5│②編號6、7、8│││等罪,業經本院│等罪,業經本院│、9等罪,業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判決應執行有期│本院判決應執行│││徒刑1年│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9│││││月│└────────┴────────┴────────┴────────┘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七│八│九│├────────┼────────┼────────┼────────┤│罪名│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4月│├────────┼────────┼────────┼────────┤││95年8月4日│95年8月15日│95年8月15日││犯罪日期││││├────────┼────────┼────────┼────────┤│偵查(自訴)機關│板橋地檢95年度毒│板橋地檢95年度毒│板橋地檢95年度毒│││偵字第5543號、第│偵字第5543號、第│偵字第5543號、第││年度案號│5757號│5757號│5757號│├───┬────┼────────┼────────┼────────┤││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5年度訴字第3343│95年度訴字第3343│95年度訴字第3343││事實審││號│號│號││├────┼────────┼────────┼────────┤││判決日期│96年9月21日│96年9月21日│96年9月21日│├───┼────┼────────┼────────┼────────┤││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5年度訴字第3343│95年度訴字第3343│95年度訴字第3343││判決││號│號│號││├────┼────────┼────────┼────────┤││判決│96年11月12日│96年11月12日│96年11月12日│││確定日期││││├───┴────┼────────┼────────┼────────┤│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第10條第1項│第10條第2項│├────────┼────────┼────────┼────────┤│合於中華民國九十│第2條第1項第3│第2條第1項第3│第2條第1項第3││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款│款│款│├────────┼────────┼────────┼────────┤│減刑刑期褫奪公權│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3月又15│有期徒刑2月││期間或罰金額││日││├────────┼────────┼────────┼────────┤│備註│①板橋地檢96年度│①板橋地檢96年度│①板橋地檢96年度│││執字第12674號│執字第12674號│執字第12674號│││②編號6、7、8│②編號6、7、8│②編號6、7、8│││、9等罪,業經│、9等罪,業經│、9等罪,業經│││本院判決應執行│本院判決應執行│本院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有期徒刑1年9│有期徒刑1年9│││月│月│月│└────────┴────────┴────────┴────────┘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十│十一│├────────┼────────┼────────┤│罪名│轉讓第二級毒品│轉讓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5年8月初某日│95年8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板橋地檢95年度偵│板橋地檢95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9693號│字第19693號│├───┬────┼────────┼────────┤││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5年度訴字第3108│95年度訴字第3108││事實審││號│號││├────┼────────┼────────┤││判決日期│96年12月5日│96年12月5日│├───┼────┼────────┼────────┤││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5年度訴字第3108│95年度訴字第3108││判決││號│號││├────┼────────┼────────┤││判決│96年12月24日│96年12月24日│││確定日期│││├───┴────┼────────┼────────┤│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第2項│第8條第2項│├────────┼────────┼────────┤│合於中華民國九十│不合減刑;業經本│不合減刑;業經本││六年罪犯減刑條例│院判決減刑│院判決減刑│├────────┼────────┼────────┤│減刑後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又15│有期徒刑4月,如│││日,如易科罰金,│易科罰金,以新臺│││以新臺幣1,000元│幣1,000元折算1│││折算1日│日│├────────┼────────┼────────┤│備註│①板橋地檢97年度│①板橋地檢97年度│││執字第357號│執字第357號│││②編號10、11等罪│②編號10、11等罪│││,業經本院判決│,業經本院判決│││減刑後,定應執│減刑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行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