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司執消債更字第1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4月28日
裁判案由: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20號債務人陳財富代理人 蘇琬婷 律師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祖培 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債權人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鐘培 債權人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鄭明華 代理人 辛純昌 債權人名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如玉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自裁定確定之次月起,於每月10日給付。
理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法院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者,得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依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第6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消債更字第600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上開裁定一份在卷可參。又債務人自承目前在高雄市燕巢區、阿蓮區以及台南市關廟區等地之農地為種植水果之農民擔任採收水果及打雜之臨時工,並無透過仲介,亦非正式之勞僱關係,以日計薪,收入約新台幣(下同)1,100元/日,債務人每月約工作10餘日至20日不等,平均月收入約20,000元,有提供部分雇主聯絡資料到院,此有債務人提出的收入切結書、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以及勞保局WEBIR查詢系統查詢資料一紙財產在卷足憑。再觀之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債務人以每個月為一期,每月清償額為9,686元,共分72期清償,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日起為6年,總清償金額為697,392元,清償成數為17.8%(697,392÷3,917,093=17.8%,小數點第2位以下四捨五入),依附件一所示之每期清償額,於每月10日依債權比例分別電匯給各債權人。又債務人名下有一筆座落○○○區○○段○○○○○○○號土地以及3筆新光人壽長樂終身壽險保單解約金21,102元以及國泰人壽鍾美重大疾病保險保單解約金79,868元以及美滿人生312保險保單解約金55,308元,其中保單解約金部分,債務人同意將三筆款項分成72期列入更生方案;土地部分,債務人具狀稱該筆土地帳面上公告現值雖有324,000元,但其為墳地,難以變現,前曾遭到法院強制執行而流標,故請求將此土地之價值剔除在每月應給付的更生方案之外,本院職權調取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執字第00000號卷宗,從該卷宗查封筆錄之記載可知前開土地確實係墳地,上面有三座墳墓,另依據該卷宗內鑑價報告之記載,前開土地在101年以及102年均曾遭到強制執行而流標,由此可知該筆土地確實變現不易,債務人之請求有理由,應將前開土地之價值剔除在更生方案之外。再佐以債務人居住之高雄市地區,依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所公佈之105年度最低生活費為12,408元,而債務人每月平均所得約20,000元,扣除前開必要生活費後,債務人剩下7,515元可供還款之用;另保單解約金部分,分成72期後每月應還款7,217元(153,278÷72=2,171元),是以債務人每月應還款金額為9,686元,足認債務人將其每月所得扣除上開必要生活費用後,剩餘之金額加上保單解約金全數還予各債權人,依上揭等情況觀之,尚屬合理。故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更生方案,本院認其條件核屬公允、適當、可行,且無同條例第63條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故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予以認可該更生方案。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6年4月2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張秉欽附件┌──────┬──────┬──────┬──────┐│債權人│債權金額│每期清償額│6年清償額│├──────┼──────┼──────┼──────┤│國泰世華銀行│320,116│791│56,977│├──────┼──────┼──────┼──────┤│中國信託銀行│573,021│1,417│102,028│├──────┼──────┼──────┼──────┤│匯豐銀行│1,575,917│3,897│280,561│├──────┼──────┼──────┼──────┤│第一金融資產│925,139│2,288│164,724││公司││││├──────┼──────┼──────┼──────┤│名豐資產公司│522,900│1,293│93,102│├──────┼──────┼──────┼──────┤│加總│3,917,093│9,686│697,392│├──────┼──────┼──────┼──────┤│清償成數│││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