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5年度聲字第315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5年聲字第31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確定訴訟費用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聲字第315號聲請人庚○○相對人乙○○
丑○○D○○丁○○壬○○宇○○宙○○玄○○巳○○戌○○J○○甲戊○V○○亥○○午○○j○○甲乙○甲己○u○○甲辛○寅○○子○○卯○○辰○○甲○○F○○申○○黃○○X○○甲丙○W○○○l○○s○○t○○甲庚○q○○未○○辛○○戊○○N○○G○○E○○地○○即 江靜宜 )酉○○C○○M○○丙○○即江坤約之Y○○U○○即江坤字之R○○即江坤字之Q○○即江坤字之H○○即江坤字之O○○即江坤字之a○○即林張水杯f○○即林張水杯c○○即林張水杯z○○即林張水杯甲甲○即林張水杯Z○○即林張水杯A○○即江 坤洛 之S○○即江坤洛之B○○即江坤洛之I○○即江坤洛之T○○即江坤洛之 蕭江娉 即江坤洛之甲丁○即江坤洛之b○○即江坤洛之P○○即江坤洛之 江嫦姬 即 江張 碧紅L○○即 江銘鐘 之K○○即江銘鐘之d○○○即 張江 算m○○即 張江算 之n○○即張江算之x○○即張江算之o○○即張江算之i○○即張江算之g○○即 劉花 之承h○○即 張陳玉 之k○○即張陳玉之p○○即張陳玉之r○○即張陳玉之w○○即張陳玉之v○○即張陳玉之癸○○即 江煌輝 之己○○即江煌輝之e○○○即許 江霞 y○○即許江霞之天○○即 江栗 之承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聲請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各確定如附表二所示金額,並應各自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理由
一、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經本院85年度訴字第655號民事判決確定在案,其訴訟費用應由兩造依附表二所示比例分擔之事實,已據本院調閱前開案卷稽核屬實。
二、按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第一審受訴法院於該裁判有執行力後,應依聲請以裁定確定之;又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定送達之翌日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1項、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依聲請人所提出之費用計算書、繳費證明書,以及本院調卷審查之結果,聲請人所支出之訴訟費用額,如附表一計算書所示之金額。相對人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各確定如附表二所示金額。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91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5年5月24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吳俊螢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起抗告狀。
中華民國95年5月25日
書記官林文斌附表一:聲請人已支出之訴訟費用金額┌───────┬───────────┬───────────┐│費用項目│金額(新台幣)│備註│├───────┼───────────┼───────────┤│第一審裁判費│16,872元│聲請人原預納第一審郵費│├───────┼───────────┤58,300元,審理終結後,││第一審郵費│49,926元│於民國93年1月13日退還│├───────┼───────────┤用餘數額8,374元,實際││公示送達│180元│使用49,926元。│├───────┼───────────┤││旅費│400元│聲請人計算書所列於94年│├───────┼───────────┤4月15日測量費2,475元,││測量費│72,825元│並非本件之訴訟費用,應│├───────┼───────────┤予剔除。││鑑定費│94,000元││├───────┼───────────┤││登報費│15,475元││├───────┼───────────┤││合計│249,678元││└───────┴───────────┴───────────┘
附表二:相對人各應賠償聲請人之金額┌──┬──────────────┬───────────┬────────┐│編號│共有人姓名│訴訟費用負擔比例│應賠償之金額│││││(單位:新臺幣)│├──┼──────────────┼───────────┼────────┤│1│乙○○│1/20│12,484元│├──┼──────────────┼───────────┼────────┤│2│G○○│1/45│5,548元│├──┼──────────────┼───────────┼────────┤│3│丑○○│13/200│16,229元│├──┼──────────────┼───────────┼────────┤│4│D○○│7/200│8,739元│├──┼──────────────┼───────────┼────────┤│5│丁○○│2/30│16,645元│├──┼──────────────┼───────────┼────────┤│6│庚○○│2/30│-元│├──┼──────────────┼───────────┼────────┤│7│壬○○│2/30│16,645元│├──┼──────────────┼───────────┼────────┤│8│E○○│1/90│2,774元│├──┼──────────────┼───────────┼────────┤│9│地○○│1/90│2,774元│├──┼──────────────┼───────────┼────────┤│10│宇○○│1/60│4,161元│├──┼──────────────┼───────────┼────────┤│11│宙○○│1/60│4,161元│├──┼──────────────┼───────────┼────────┤│12│玄○○│1/60│4,161元│├──┼──────────────┼───────────┼────────┤│13│巳○○│3/105│7,134元│├──┼──────────────┼───────────┼────────┤│14│戌○○│4/105│9,512元│├──┼──────────────┼───────────┼────────┤│15│J○○│1/60│4,161元│├──┼──────────────┼───────────┼────────┤│16│甲戊○│1/120│2,081元│├──┼──────────────┼───────────┼────────┤│17│V○○│1/120│2,081元│├──┼──────────────┼───────────┼────────┤│18│亥○○│1/120│2,081元│├──┼──────────────┼───────────┼────────┤│19│午○○│1/120│2,081元│├──┼──────────────┼───────────┼────────┤│20│酉○○│1/45│5,548元│├──┼──────────────┼───────────┼────────┤│21│辛○○│1/120│2,081元│├──┼──────────────┼───────────┼────────┤│22│戊○○│1/120│2,081元│├──┼──────────────┼───────────┼────────┤│23│ 劉康蝶 │1/120│2,081元│├──┼──────────────┼───────────┼────────┤│24│N○○│1/20│12,484元│├──┼──────────────┼───────────┼────────┤│25│L○○│4/600│1,665元│├──┼──────────────┼───────────┼────────┤│26│K○○│1/600│416元│├──┼──────────────┼───────────┼────────┤│27│j○○、s○○、t○○、張淑│連帶負擔訴訟費用2/40│連帶負擔12,484元│││文、甲乙○、甲己○、u○○、│││││h○○、v○○、k○○、 張雲 │││││雀、p○○、r○○、A○○、│││││B○○、I○○、S○○、 江鴻 │││││漳、蕭江娉、甲丁○、b○○、│││││P○○、甲辛○、寅○○、江水│││││金、卯○○、辰○○、甲○○、│││││未○○、M○○、a○○、 林頤 │││││鑫、c○○、z○○、甲甲○、│││││Z○○、e○○○、y○○│││├──┼──────────────┼───────────┼────────┤│28│C○○│3/120│6,242元│├──┼──────────────┼───────────┼────────┤│29│F○○│3/120│6,242元│├──┼──────────────┼───────────┼────────┤│30│申○○、黃○○、d○○○、張│連帶負擔訴訟費用2/40│連帶負擔12,484元│││ 秋琍 、n○○、x○○、o○○│││││、i○○、X○○、甲丙○、吳│││││ 江淑蘭 、l○○│││├──┼──────────────┼───────────┼────────┤│31│丙○○│2/120│4,161元│├──┼──────────────┼───────────┼────────┤│32│U○○、R○○、Q○○、 江陳 │連帶負擔訴訟費用2/120│連帶負擔4,161元│││色、O○○│││├──┼──────────────┼───────────┼────────┤│33│Y○○│2/120│4,161元│├──┼──────────────┼───────────┼────────┤│34│癸○○│1/120│2,081元│├──┼──────────────┼───────────┼────────┤│35│己○○│1/120│2,081元│├──┼──────────────┼───────────┼────────┤│36│江嫦姬│1/20│12,484元│├──┼──────────────┼───────────┼────────┤│37│天○○│3/45│16,6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