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034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103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1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1034號聲請人 李秀明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007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0年12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1月1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張谷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1年1月16日
書記官尤秋菊┌─────────────────────────────────────────────┐│股票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正隆股份有限公司│77ND00000000│1│1000││├──┼──────────────┼──────────────┼───┼────┼───┤│002│正隆股份有限公司│79NU00000000│1│405││├──┼──────────────┼──────────────┼───┼────┼───┤│003│正隆股份有限公司│81NU00000000│1│112││├──┼──────────────┼──────────────┼───┼────┼───┤│004│正隆股份有限公司│82NU00000000│1│30││├──┼──────────────┼──────────────┼───┼────┼───┤│005│正隆股份有限公司│83NU0000000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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