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266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266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2662號聲請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怡仁 訴訟代理人 陳韻如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205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12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12月31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姜悌文┌───────────────────────────────────┐│附表:99年度除字第2662號│├──┬─────────┬──────┬──────┬────────┤│編號│發票人│發票日│到期日│金額(新臺幣)│├──┼─────────┼──────┼──────┼────────┤│001│聯增企業有限公司、│89年9月14日│未載│1,993,698元│││ 李堅 ││││├──┼─────────┼──────┼──────┼────────┤│002│凱瑞針織股份有限公│84年8月15日│87年7月15日│10,000,000元│││司、 張又明張程亞 ││││││屏││││├──┼─────────┼──────┼──────┼────────┤│003│凱瑞針織股份有限公│84年8月15日│87年7月15日│7,000,000元│││司、張又明、張程亞││││││屏││││├──┼─────────┼──────┼──────┼────────┤│004│ 周尚武楊美女 、陳│87年4月15日│未載│200,000元│││ 嘉琪 ││││├──┼─────────┼──────┼──────┼────────┤│005│ 駱美蓮張達潮 │86年7月2日│未載│7,000,000元│├──┼─────────┼──────┼──────┼────────┤│006│ 黃偉斌 │93年8月9日│未載│150,000元│├──┼─────────┼──────┼──────┼────────┤│007│家晏企業有限公司、│91年7月11日│未載│13,000,000元│││ 魏華明陳慧慧 ││││├──┼─────────┼──────┼──────┼────────┤│008│ 彭政鴻 │86年5月22日│未載│200,000元│└──┴─────────┴──────┴──────┴────────┘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9年12月31日
書記官羅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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