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186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宣告沒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1862號聲請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明達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98年度戒毒偵字第25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100年度聲沒字第16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白色透明結晶肆袋(驗餘淨重分別為壹點柒捌公克及零點零壹壹捌公克,保管字號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六年度保管字第三六七0號)沒收銷燬之。
理由
一、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得宣告沒收;又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查獲之毒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亦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吳明達基於施用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意,於民國96年7月21日23時45分許起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在不詳地點,以不詳方式,施用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為警於96年7月21日21時40分在臺北市○○區○○路1段16號前查獲,並扣得被告持有之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3包(總毛重2.45公克、總淨重1.81公克,驗餘總淨重
1.78公克),經依本院96年度毒聲字第464號裁定送臺灣士林看守所附設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再經本院以97年度毒聲字第215號裁定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至屆滿6個月後已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並於98年1月16日釋放,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
98年度戒毒偵字第2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惟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3包經送驗後,含有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成分,此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96年8月10日北市鑑毒字第653號鑑驗通知書1紙附卷為憑,因係違禁物,爰依首開法條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之。又
97年度毒偵第1351號被告施用毒品案件,依法不得再次聲請觀察、勒戒或起訴,已簽併上開案件偵辦。是本件被告於97年3月10日21時許在臺北市三峽鎮(現已改制為新北市○○區○○○街○○號4樓住處施用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行,為警於同年月12日11時40分許在臺北縣三峽鎮(現已改制為新北市○○區○○○街○巷5之8號前查獲,並扣得被告持有之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袋(毛重0.2020公克、淨重0.0120公克、驗餘總淨重0.0118公克),經檢驗後,含有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成分,此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97年4月1日航藥鑑字第0971967號毒品鑑定書1紙附卷可稽,因係違禁物,爰依首開法條規定,亦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三、按甲基安非他命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規定之第二級毒品,不得非法持有。經查:被告施用毒品案件雖經本院以96年度毒聲字第464號裁定送法務部矯正署士林看守所附設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因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再經本院以97年度毒聲字第215號裁定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至屆滿6個月後已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並於98年1月16日釋放,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8年度戒毒偵字第25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法務部矯正署士林看守所97年4月28日士所衛字第0976100056號函檢附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證明書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98年度戒毒偵字第25號不起訴處分書附卷可稽;又扣案甲基安非他命3袋(實稱毛重2.45公克,淨重1.81公克,各取樣0.01公克,餘重1.78公克),經鑑驗結果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亦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96年8月10日北市鑑毒字第653號鑑驗通知書在卷可佐(見96年度毒偵字第1960號卷第7頁);又97年度毒偵第1351號被告施用毒品案件,依法不得再次聲請觀察、勒戒或起訴,爰簽併上開案件偵辦,而扣案甲基安非他命1袋(實稱毛重0.2020公克,淨重0.0120公克,取樣0.0002公克,餘重0.0118公克),經鑑驗結果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亦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97年4月11日航藥鑑字第0971967號毒品鑑定書附卷可憑(見97年度毒偵字第2897號卷第35頁);足見上開扣案之物確為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及第11條第2項之規定,均為第二級毒品,且屬違禁物,揆諸前揭法條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沒收銷燬之。是本院經核聲請意旨,於法並無不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刑法第40條第
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10月31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陳俞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正本後5日,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
書記官李玟郁中華民國10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