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催字第75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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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司催字第7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0月27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催字第756號聲請人 鄭文濤鄭秀雲 之繼承人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4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被繼承人正確姓名究為「鄭秀雲」抑或「 鄭張秀雲 」?
二、請提出被繼承人鄭張秀雲之繼承人有無拋棄繼承之法院備查文件(逕向被繼承人鄭張秀雲住所地所在法院查詢辦理)
三、請提出鄭文濤之父 鄭啓良 之繼承系統表及鄭啓良之繼承人有無拋棄繼承之法院備查文件(逕向被繼承人鄭啓良住所地所在法院查詢辦理)中華民國109年10月2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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