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除字第5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2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除字第589號聲請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除權判決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98年10月2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楊晴翔以上正本係按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0月22日
書記官黃盈菁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除字第5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2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除字第589號聲請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除權判決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98年10月2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楊晴翔以上正本係按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0月22日
書記官黃盈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