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524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上訴字第52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上訴字第5246號上訴人即被告 梁宇昊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訴字第973號,中華民國113年7月26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20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審判長法官許永煌
法官黃美文法官雷淑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立柏中華民國1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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