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訴字第74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確認派下員身分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740號原告 郭國斌 訴訟代理人 蔡建賢 律師被告祭祀公業 郭興宗 法定代理人 郭彰修 訴訟代理人 許照生 律師
廖麗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派下員身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許家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15日
書記官劉國偉
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訴字第74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14日
裁判案由:確認派下員身分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740號原告 郭國斌 訴訟代理人 蔡建賢 律師被告祭祀公業 郭興宗 法定代理人 郭彰修 訴訟代理人 許照生 律師
廖麗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派下員身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許家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15日
書記官劉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