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8898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6月1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9年度司促字第8898號聲請人即債權人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郁秀 相對人即債務人 吳佳倫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伍萬肆仟捌佰壹拾捌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廖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