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0年苗簡字第4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4月08日
裁判案由:塗銷地上權登記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0年度苗簡字第41號原告 陳英郎
駱鴻勳 高文堯 共同訴訟代理人 馮彥錡 律師被告 柳塗水 ( 柳俊 之繼承人)
柳金妹 ( 柳俊之 繼承人) 張柳阿里 (柳俊之繼承人)徐 柳芳江 (柳俊之繼承人) 柳順發 (柳俊之繼承人) 蕭淑禎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蕭水松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蕭淑梅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蕭易璇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蕭羽書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蕭駿逸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蕭偉松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李美雪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柳高偉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柳偉成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柳麗卿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郭菊慧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柳慶文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柳智譯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柳瀞筑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 柳奕宏 (柳俊之再轉繼承人)上列當事人間塗銷地上權登記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4月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一、被告柳塗水、柳金妹、張柳阿里、 徐柳芳江 、柳順發、蕭淑禎、 蕭永松 、蕭淑梅、蕭易璇、蕭羽書、蕭駿逸、蕭偉松、李美雪、柳高偉、柳偉成、柳麗卿、郭菊慧、柳慶文、柳智譯、柳瀞筑、柳奕宏,應就被繼承人柳俊所遺附表一所示之地上權,均應予終止。
二、前項被告應將前項地上權於辦理繼承登記後,塗銷前項地上權登記。
三、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事實及理由
一、程序部分:本件被告等人均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併此敘明。
二、原告之主張:原告為坐落苗栗縣○○鎮○○段○○○○號土地(下稱系爭土地)共有人,權利範圍各為4分之1,應有部分合計為4分之3,系爭土地面積:213平方公尺、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使用地類別:丙種建築用地。原告3人應有部分,符合前揭最高法院106年度台抗字第743號民事裁定闡釋關於當事人適格之要件,故本件應有當事人適格。又系爭土地訴外人柳俊以建築改良物為目的登記於民國38年以發文字號「後龍字第606號」設定為地上權人,設定權利範圍為165.29平方公尺。訴外人柳俊於73年6月18日去世,其繼承系統表如附表二所示。迄今系爭土地並無訴外人柳俊或其繼承人有建物或其他工作物之存在,而無任何人使用系爭土地。原告依民法第833條之1、第767條第1項中段規定,請求裁判終止系爭地上權並請求被告辦理繼承登記後塗銷地上權登記。並聲明如主文所示。
三、被告等人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
四、按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20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民法第832條、第833條之1分別定有明文。次按修正之民法第833條之1規定,於民法物權編99年1月5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未定有期限之地上權,亦適用之,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13條之1亦有明定。又按地上權雖未定有期限,但非有相當之存續期間,難達土地利用之目的,不足以發揮地上權之社會機能。又因科技進步,建築物或工作物之使用年限有日漸延長趨勢,為發揮經濟效用,兼顧土地所有人與地上權人之利益,爰明定土地所有人或地上權人均得於逾20年後,請求法院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各種狀況而定地上權之存續期間;或於地上權成立之目的不存在時,法院得終止其地上權(民法第833條之1立法理由參照)。
四、原告主張之前開事實,業據提出土地登記謄本、繼承系統表、除戶謄本、全體繼承人之戶籍謄本、土地現狀照片等為證。而被告等人則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或提出書狀爭執,自堪信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為真。本院審酌系爭地上權屬未定期限,38年設定迄今已逾72年,且訴外人即原地上權人柳俊於73年6月18日死亡,其等繼承人迄未辦理繼承登記,而系爭土地現況除原告建物外,其上未有任何建築物或工作物,此有現場照片在卷可佐,顯見被告等未行使系爭地上權多年,設定之目的早已不存在,相衡所有權人與地上權人之利益,認原告依民法第833條之1規定請求本院終止系爭地上權,當屬有據,應予准許。
五、末按所有人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民法第76
7條第1項中段定有明文。本件系爭地上權因本院准予終止而消滅,惟在未塗銷前形式上仍登記存在,自屬妨害原告所有權圓滿之行使,是原告依前開規定,請求被告辦理系爭地上權之繼承登記後,並將系爭地上權登記予以塗銷,自屬有據。
六、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833條之1、第767條第1項中段規定,請求裁判終止系爭地上權並請求被告辦理繼承登記後塗銷附表一所示地上權登記,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七、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按民事訴訟法第81條規定:「因下列行為所生之費用,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全部或一部:一、勝訴人之行為,非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二、敗訴人之行為,按當時之訴訟程度,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本件原告之所以勝訴,係因民法第833條之1於99年2月3日新增規定之故,難以歸責被告,而終止地上權之結果,又有利於原告,故本院斟酌以上情形,並依前開規定命由原告負擔本件訴訟費用。
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
苗栗簡易庭法官張珈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
書記官黃南穎┌───────────────────────────────────┐│附表一│├───┬────┬─────┬────┬───────┬───────┤│權利人│權利範圍│設定權利範│收件│收件字號│登記日期││││圍│日期│存續期間│權利價值││││││地租││├───┼────┼─────┼────┼───────┼───────┤│││165.29 平公 │38年│後龍字第606號│均空白││柳俊│全部│尺││無定期│││││││依照契約約定││└───┴────┴─────┴────┴───────┴───────┘【附表二】被繼承人柳俊之繼承系統表┌─────────┬──────────┬────────────┐│被繼承人柳俊│第一代繼承人│第二代繼承人│││──────────│───────────││─────────│1.長女 柳阿銀 │1.1.1長女 蕭淑琴 ││被繼承人柳俊│00年0月00日生│00年0月00日生44年7││民前00年0月0日生│108年1月7日歿│月24日歿││73年6月18日歿││───────────││------------------│------------------│1.1.2次女蕭淑禎(繼承)││配偶 柳謬蘭妹 │1.1│00年00月00日生││民前00年0月00日生│配偶 蕭阿燕 │───────────││84年12月26日歿│00年0月00日生│1.1.3長男蕭永松(繼承)│││90年3月25日歿│00年0月00日生││││───────────││││1.1.4││││三女蕭淑梅(繼承)││││00年0月00日生││││───────────││││1.1.5││││四女蕭易璇( 蕭淑玲 )││││00年00月00日生││││(繼承)││││───────────││││1.1.6││││五女蕭羽書( 蕭淑美 )││││00年00月00日生││││(繼承)││││───────────││││1.1.7││││次男蕭駿逸( 蕭文松 )││││00年0月00日生(繼承)││││───────────││││1.1.8││││三男蕭偉松(繼承)││││00年00月00日生││├──────────┼────────────┤││2.長男柳塗水(繼承)││││00年0月00日生│││├──────────┼────────────┤││3.次女柳金妹(繼承)││││00年00月0日生│││├──────────┼────────────┤││4.三女張柳阿里(繼││││承)││││00年0月00日生│││││││├──────────┼────────────┤││5.四女徐柳芳江(繼││││承)││││00年00月0日生│││││││├──────────┼────────────┤││6.次男 柳高順 │6.1.2│││00年00月0日生│長男柳高偉(繼承)│││96年10月26日歿│00年0月00日生│││--------------------│───────────│││6.1│6.1.3│││配偶李美雪(繼承)│次男柳偉成(繼承)│││00年0月00日生│00年0月00日生││││───────────││││6.1.4││││長女柳麗卿(繼承)││││00年00月00日生││├──────────┼────────────┤││7.三男柳順發(繼承││││)00年00月00日生│││├──────────┼────────────┤││8.四男 柳萬吉 │8.1.2│││00年0月00日生│長男柳慶文(繼承)│││95年5月28日歿│00年0月0日生│││--------------------│───────────│││8.1│8.1.3│││配偶郭菊慧(繼承)│次男柳智譯(繼承)│││00年0月00日生│00年0月00日生││││───────────││││8.1.4││││長女柳瀞筑( 柳虹如 )││││00年0月00日生(繼承)││││───────────││││8.1.5││││三男柳奕宏( 柳昱仁 )││││00年00月0日生(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