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司票字第74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4年度司票字第745號聲請人楊元森上列聲請人楊元森因與相對人劉兆亞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楊元森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聲請狀未陳述提示日,請釋明提示日為何?中華民國104年7月22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楊淑婷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4年司票字第74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4年度司票字第745號聲請人楊元森上列聲請人楊元森因與相對人劉兆亞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楊元森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聲請狀未陳述提示日,請釋明提示日為何?中華民國104年7月22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楊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