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附民緝字第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11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緝字第86號原告 陳枝水 被告上詠環保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朱建菱 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112年度訴緝字第182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月11日
刑事第十七庭審判長法官林依蓉
法官簡佩珺法官鄭百易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秀貞中華民國1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