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原訴字第14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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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原訴字第1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原訴字第14號原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法定代理人 夏榮生 訴訟代理人 羅玉財 被告 翁世瑋 訴訟代理人 林曜辰 律師被告 馬春榮
王亞倫
許忠義
黃政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7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件有行合議審理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林其玄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18日
書記官陳佩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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