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4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四七八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
法官林惠霞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4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四七八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
法官林惠霞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