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建上字第9號
上訴人即附
帶被上訴人萬里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秋松
訴訟代理人 林聖凱
廖志堯 律師
被上訴人即
附帶上訴人交通部鐵道局
法定代理人 楊正君
訴訟代理人 林家祺 律師
複代理人 莊勝凱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於民國114年4月14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6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14年2月17日
工程法庭
審判長法官沈佳宜
法官翁儀齡
法官陳瑜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2月18日
書記官江怡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