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司票字第76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2月06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票字第7657號聲請人森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正群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大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㈡確認附表票據號碼CH270102、CH270103之票面金額及CH270103之發票日期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併請遞狀更正之。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12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