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107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5月22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一О七九號
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法官黃仁勇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四日
書記官呂權芳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107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5月22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一О七九號
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法官黃仁勇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四日
書記官呂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