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9年附民字第3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09年度附民字第306號原告 陳玉珍 被告 鄭軒睿 上列被告因本院109年度上訴字第2553號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8月25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楊力進
法官沈君玲法官雷淑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立柏中華民國10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