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7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07日
裁判案由:違反水土保持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740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有詮上列被告因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0月7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楊國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0月7日
書記官劉綺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7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07日
裁判案由:違反水土保持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740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有詮上列被告因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0月7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楊國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0月7日
書記官劉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