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3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9月07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368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何焜寶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檢察官於辯論終結後移送併辦,而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9月7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陳韋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7日
書記官陳映佐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3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9月07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368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何焜寶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檢察官於辯論終結後移送併辦,而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9月7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陳韋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7日
書記官陳映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