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附民字第4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9月09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附民字第400號原告溫耶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仁泰 被告 段嘉榮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本院105年度易緝字第34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9月9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戴嘉清
法官洪珮婷法官陳正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淑芳中華民國10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