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催字第68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22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催字第682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債權證明文件。
中華民國96年6月22日
民事庭法官卓立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6月22日
書記官卓清和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催字第68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22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催字第682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債權證明文件。
中華民國96年6月22日
民事庭法官卓立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6月22日
書記官卓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