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除字第3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4月1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除字第32號聲請人 唐維志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104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6年3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4月1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邱瑞裕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6年4月12日
書記官廖錦棟┌──────────────────────────────────────────────────┐│附表:105年度司催字第104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股票│1│1000│││01│││││││├─┼───────────────┼──────────────┼────┼───┼────┼───┤│00│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股票│1│1000│││02│││││││├─┼───────────────┼──────────────┼────┼───┼────┼───┤│00│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股票│1│1000│││03│││││││├─┼───────────────┼──────────────┼────┼───┼────┼───┤│00│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股票│1│1000│││04│││││││├─┼───────────────┼──────────────┼────┼───┼────┼───┤│00│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股票│1│1000│││05│││││││├─┼───────────────┼──────────────┼────┼───┼────┼───┤│00│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股票│1│1000│││06│││││││├─┼───────────────┼──────────────┼────┼───┼────┼───┤│00│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股票│1│1000│││07│││││││├─┼───────────────┼──────────────┼────┼───┼────┼───┤│00│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股票│1│1000│││08│││││││├─┼───────────────┼──────────────┼────┼───┼────┼───┤│00│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股票│1│1000│││09│││││││├─┼───────────────┼──────────────┼────┼───┼────┼───┤│00│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股票│1│1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