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04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1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林永豐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一00年度執聲字第一三五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林永豐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貳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上列受刑人林永豐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規定,定其應執行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查,本件受刑人林永豐因犯如附表所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本院及最高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一份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爰依上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據上論斷,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1月4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廖柏基
法官簡源希法官梁堯銘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蔡芬芬中華民國101年1月4日受刑人林永豐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⒈│⒉│⒊│├────────┼──────────┼──────────┼──────────┤│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二月│有期徒刑一年二月│有期徒刑十五年十月│├────────┼──────────┼──────────┼──────────┤│犯罪日期│九十九年三月十一日│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九十九年七月十八日下│││││午一時二十七分│├────────┼──────────┼──────────┼──────────┤│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九十九年度毒│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四二0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最│法院│南投地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九十九年度審投刑簡字│九十九年度訴字第三一│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三0七號│三五號│九七號││實├──────┼──────────┼──────────┼──────────┤│審│判決日期│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一00年二月十日│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法院│南投地院│臺中地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九十九年度審投刑簡字│九十九年度訴字第三一│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第三0七號│三五號│四六六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九十九年十月七日│一00年四月一日│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撤回上訴)│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執│臺中地檢一00年度執│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助字第二二四三號(編│字第九一一九號(編號│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號⒈、⒉已定應執行刑│⒈、⒉已定應執行刑有│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有期徒刑一年三月,一│期徒刑一年三月,一0│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編號│⒋│⒌│⒍│├────────┼──────────┼──────────┼──────────┤│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八月│有期徒刑十五年八月│有期徒刑十五年八月│├────────┼──────────┼──────────┼──────────┤│犯罪日期│九十九年七月十八日晚│九十九年七月十九日中│九十九年七月十日上午│││上十時十五分│午十二時二十分許│四時四十二分許│├────────┼──────────┼──────────┼──────────┤│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九七號│九七號│九七號││實├──────┼──────────┼──────────┼──────────┤│審│判決日期│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四六六號│四六六號│四六六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日│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編號│⒎│⒏│⒐│├────────┼──────────┼──────────┼──────────┤│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八月│有期徒刑十五年八月│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犯罪日期│九十九年七月七日下午│九十九年八月十二日下│九十九年八月十六日中│││二時一分許│午八時許│午十二時十四分許│├────────┼──────────┼──────────┼──────────┤│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九七號│九七號│九七號││實├──────┼──────────┼──────────┼──────────┤│審│判決日期│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四六六號│四六六號│四六六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日│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犯罪日期│九十九年七月一日下午│九十九年七月六日下午│九十九年八月八日下午│││八時十六分許│九時十分許│四時五十四分│├────────┼──────────┼──────────┼──────────┤│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九七號│九七號│九七號││實├──────┼──────────┼──────────┼──────────┤│審│判決日期│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四六六號│四六六號│四六六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日│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犯罪日期│九十九年八月九日下午│九十九年七月十七日上│九十九年八月十五日下│││九時十一分│午五時四十六分許│午七時零分許│├────────┼──────────┼──────────┼──────────┤│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九七號│九七號│九七號││實├──────┼──────────┼──────────┼──────────┤│審│判決日期│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一00度台上字第六四│一00度台上字第六四│一00度台上字第六四││││六六號│六六號│六六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日│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編號│16│17│1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犯罪日期│九十九年八月十八日下│九十九年八月十九日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日下│││午六時三十五分│午七時十一分許│午六時一分許│├────────┼──────────┼──────────┼──────────┤│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九七號│九七號│九七號││實├──────┼──────────┼──────────┼──────────┤│審│判決日期│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四六六號│四六六號│四六六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日│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編號│19│20││├────────┼──────────┼──────────┼──────────┤│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六月│有期徒刑七年八月││├────────┼──────────┼──────────┼──────────┤│犯罪日期│九十九年七月六日下午│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六時八分許│二十二時十一分許││├────────┼──────────┼──────────┼──────────┤│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臺中地檢九十九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字第二0四九七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一00年度上訴字第五│││││九七號│九七號│││實├──────┼──────────┼──────────┼──────────┤│審│判決日期│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一00年六月二十九日││├─┼──────┼──────────┼──────────┼──────────┤││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一00年度台上字第六│││││四六六號│四六六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一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臺中地檢一00年執字││││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第一四六三一號(編號││││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⒊-⒛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期徒刑二十二年,一0││││0年四月一日-一00│0年四月一日-一00││││年十二月一日)│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