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3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1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394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啟斌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王慧娟
法官葉南君法官胡修辰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
書記官林柑杏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3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1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394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啟斌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王慧娟
法官葉南君法官胡修辰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
書記官林柑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