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智易字第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1月01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智易字第4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蕭爵政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字第12527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陳柏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鍾宜君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智易字第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1月01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智易字第4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蕭爵政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字第12527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陳柏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鍾宜君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