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2447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聲字第24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24日
裁判案由:變更提存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聲字第2447號聲請人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魏啟林 相對人荷商荷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袁清薇 上列當事人間本院一0四年度存字第一三八四號提存事件,聲請人聲請變換提存物,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院民國一0四年度存字第一三八四號聲請人所提供之擔保物中央政府建設公債九十六年度甲類第三期、面額新臺幣肆億元(債券代號A九六一0三號)之債票,准予變換提存同額之現金或如附表所示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
理由
一、按供擔保之提存物或保證書,除得由當事人約定變換外,法院得依供擔保人之聲請,以裁定許其變換,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與相對人間假扣押事件,聲請人前遵本院民國九十八年度審全字第六七號民事裁定,為擔保假扣押,曾提供中央政府建設公債九十七年度甲類第四期、面額新臺幣(下同)四億元(債券代號A九七一0四號)之債票為擔保,對相對人之財產於十億元範圍內為假扣押,並以本院九十八年度存字第四三一二號提存事件提存在案,嗣聲請人六度聲請變換提存物,經本院分別以九十九年度聲字第八二號、一00年度聲字第九九號、一0一年度聲字第七九號、一0二年度聲字第三八號、一0三年度聲字第三號、一0四年度聲字第一六四號裁定准許,並變換提存物為中央政府建設公債九十六年度甲類第三期、面額四億元(債券代號A九六一0三號)之債票,以本院一0四年度存字第一三八四號提存在案。嗣因上開債票即將到期,為免損失利息,聲請變換提存物,並提出本院九十八年度審全字第六七號民事裁定為證。
三、經本院審核聲請人欲以同額之現金或如附表所示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變換其前提供之擔保物中央政府建設公債九十六年度甲類第三期、面額四億元(債券代號A九六一0三號)之債票,價值尚屬相當,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11月24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洪文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4日
書記官汪郁棨附表:准予變換提存之同額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詳目┌─────────────────────┐│八十八年度甲類第二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八十九年度甲類第七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八十九年度甲類第十三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九十年度甲類第二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九十年度甲類第四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九十年度甲類第七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九十年度甲類第八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九十一年度甲類第七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九十二年度甲類第三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九十六年度甲類第三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九十七年度甲類第六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九十八年度甲類第三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一00年度甲類第五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一0一年度甲類第一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一0一年度甲類第五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一0一年度甲類第六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一0二年度甲類第一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一0三年度甲類第一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一0三年度甲類第九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一0四年度甲類第一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一0五年度甲類第一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一0五年度甲類第八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一0五年度甲類第九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