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司拍字第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司拍字第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2月23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拍字第9號聲請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范志強 非訟代理人 王中志 相對人 林凃月嬌 債務人 林有來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又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17條之規定,於民法物權編96年9月28日修正施行前所設定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亦適用之。次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67條亦規定甚明。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㈠原權利人保證責任臺南市第七信用合作社,已於94年6月1
7日由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讓其全部營業並概括承受其資產與負債,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嗣後並更名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即聲請人),此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4月8日金管銀(六)字第0946000187號函,及96年8月31日金管銀(六)字第09600384520號函在卷可憑。
㈡債務人 林銀春 、林有來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土地,債務
人林銀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建物,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72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89年3月8日起至119年3月8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㈢嗣債務人林有來於94年9月29日向聲請人借款600,000元,
借款期限至109年9月29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債務人林有來自105年10月29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共187,691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其他約定事項、他項權利證明書、房屋貸款約定書、借戶放款查詢明細、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等為證。
三、經查,債務人林銀春已於94年3月11日死亡,有本院依職權調取其戶籍資料1紙附卷可憑;債務人林銀春、林有來所有如附表所示土地,債務人林銀春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建物,雖均於94年10月13日移轉登記予相對人林凃月嬌,依法抵押權不受影響。綜上,聲請人之聲請,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
司法事務官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106年度司拍字第9號│├──┬────────────────┬──────┬────┤││土地坐落│面積│││編號├───┬────┬────┬──┼──────┤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平方公尺││├──┼───┼────┼────┼──┼──────┼────┤│001│台南市○○市區○○○段│562│77.14│全部│├──┴───┴────┴────┴──┴──────┴────┤│重測前:港子墘段490-7地號│└───────────────────────────────┘┌───────────────────────────────────┐│附表(建物)︰106年度司拍字第9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建│││├─┬─┬─┬─┬─┤權利││││││主要建築│一│二│騎│合│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材料及│││││││││號││││││││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樓│計│位││├──┼─┼──────┼────┼────┼─┼─┼─┼─┼─┼───┤│001│28│臺南市新市區│臺南市新│2層樓房│38│52│12│10│平│全部│││9│華美街19號│市區華美│加強磚造│.2│.9│.6│3.│方││││││段562地││2│2│0│74│公││││││號││││││尺││├──┴─┴──────┴────┴────┴─┴─┴─┴─┴─┴───┤│重測前:港子墘段320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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