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0年易字第25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公然侮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易字第251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健銘上列被告因公然侮辱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8月17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吳育霖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8月17日
書記官江芳耀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0年易字第25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公然侮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易字第251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健銘上列被告因公然侮辱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8月17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吳育霖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8月17日
書記官江芳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