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附民字第1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130號原告 鄭瑋隆 被告 張庭毅 上列被告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111年度訴字第2499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5月16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簡芳潔
法官王靖茹法官姚佑軍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佳蔚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