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簡上字第307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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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簡上字第30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0月15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簡上字第307號上訴人 許晏綺 被上訴人 邱瑞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10月15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楊雅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0月16日
書記官廖宇軒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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